典藏單位:國立臺灣歷史博物館
登錄號:2005.002.0212
尺寸:44.1 x 45.9cm
歷史分期: 1861-1875(清代-同治)
推測年份(西元):1865~1865
年代描述:同治4年10月
類別一:圖書文獻類,文書檔案,民間文書
類別二:器物類,商業財產,契約
創作者/製造者:立契人涂陞、涂清章、涂瑞芹、涂如凰、涂丙龍,秉筆人涂如顏
製造地:屏東
關鍵詞:祭祀公業、新北勢庄
文物描述:本件為同治4年(1865)10月,涂清章等人給俊觀鍾親之立增田契字。在契字中載明,涂瑞芹、涂清章、涂陞官、涂如凰、涂丙龍由於中國修整租改,因此只好將往年出賣給涂張祖妣嘗(嘗為祭祀公業之意),位於新北勢庄(今屏東縣內埔鄉)伯公壇,面積九分之田地,透過中人及涂阿洪、涂進官、涂瑞仁、涂如縉、涂杞二、涂壽淑、涂挺錫、涂應添的見證,向買主俊觀鍾親再要佛銀30大圓。本件依眾秉筆人涂如顏。
(全文如下)
立增田契字人涂清章、瑞芹、如凰、陞官、□□(按:應為丙龍)等,今有上年出賣涂張祖妣嘗田一處,在新北勢庄伯公壇背左片東邊,四至界址號段載在契內,原帶田甲九分。既經杜賣本應不敢言增,但因修整內地租改,託得原中見婉勸俊觀鍾親增出佛銀叁拾大員正。即日契價兩交明白,自增之后不得再言加增。今欲有憑,立增田契字一紙,付執為炤。
即日批明實領到增契內佛銀叁拾元正是實,立批。
在場
涂阿洪
進官
瑞仁
如縉
涂杞二
壽淑
挺錫
應添
依眾秉筆 涂如顏
同治四年十月日立增田契字人 涂 陞官
清章
瑞芹
如凰
丙龍
參考資料:劉澤民,2007。臺灣古文書常見字詞集,頁:54。南投:臺灣古文書學會。
編目者:委託編目-臺灣古文書學會
編目日期:2019/01/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