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到主要內容
::: 藏品資訊
瑁瑁‧瑪邵《進行祖靈祭》
登錄號:2005.005.0088的圖片(20050050088_I001.jpg)(僅限公開瀏覽),第1張,共1張
僅限公開瀏覽   
典藏單位:國立臺灣歷史博物館

登錄號:2005.005.0088

尺寸:54.4 x 26.6cm
歷史分期: 1965-(1965迄今)
推測年份(西元):2001~2001
類別一:圖書文獻類,雜誌期刊,自然科學
創作者/製造者:瑁瑁‧瑪邵
製造地:不詳
關鍵詞:臺灣原住民、泰雅族、Atayal、祖靈祭、禁忌、gaga、gaya
文物描述:1. 依據本館購買資料之記錄,圖繪名稱為《進行祖靈祭》,以鉛筆打稿,黑色水性簽字筆、色鉛筆、水彩、粉蠟筆等彩繪於長方形畫紙上。本圖未出現在孫大川總策劃,里慕伊‧阿紀故事,瑁瑁‧瑪邵繪圖,文魯彬英譯,新自然主義股份有限公司於2002年出版之臺灣原住民的神話與傳說系列叢書第7冊《泰雅族:彩虹橋的審判》一書中,推測為繪圖者為第3則採集故事〈彩虹橋的審判 〉內頁插圖所繪製之圖稿,但圖繪最後未被書籍採用。
2. 本圖主要描繪泰雅族的祖靈祭,泰雅語稱為「斯密悠思(smyus)」,於每年新曆六、七月間舉行,祖靈祭之前有許多準備工作,男子必須上山打獵,女子須釀酒、製作黏糕以備祭儀使用。此外族人必須遵守禁忌(mijil),包括「換火」(即將爐灶的餘暉清除乾淨重新燃火)、禁碰生麻與麻線、不可使用針、剪刀與小刀、親友避免互相拜訪等。每家戶長必須率領家中男子到屋外呼喊,與祖靈約定隔天凌晨祖靈祭的地點。夜間全家人將酒食祭品準備好,到約定地點固定於樹枝上,以肅穆虔誠的心,大聲邀請各代祖靈前來享用。天快亮時眾人返家,離開時不可回頭看祭儀地點,祭品任其消失也不取回。返家後與家人共享所有酒食,歡慶豐收。
參考資料:里慕伊‧阿紀故事、瑁瑁‧瑪邵繪圖、文魯彬英譯,2002。泰雅族:彩虹橋的審判。臺北市:新自然主義。
編目者:葉前錦
編目日期:2014/03/04
已瀏覽清單
藏品(交趾陶-慈母之勞)的圖片
藏品(藏書票—不規則形狀)的圖片
藏品(桃花宮)的圖片
藏品(陶片)的圖片
藏品(小石輪)的圖片
藏品(高足玻璃冰碗)的圖片
藏品(八十七之二定期演奏會-翩翩起舞 維也納舞曲之夜)的圖片
藏品(咸豐六年張老英立典契字)的圖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