典藏單位:國立臺灣歷史博物館
登錄號:2005.006.0445
尺寸:207.6 x 4 x 67.3cm
歷史分期: 1683-1723(清代-康熙)
推測年份(西元):1659~1659
年代描述:康熙三十一年孟夏月吉旦
類別一:器物類,建築與居處空間,其他
創作者/製造者:不詳
製造地:中國福建
關鍵詞:科舉匾額、黃錫祚、生員
文物描述:1.本件為康熙31年黃錫祚「臚唱先聲」木製匾額,上款「提督福建按察司僉事徐儒芳爲」,中間為四大字匾詞「臚唱先聲」,下款為「新進生員黃錫祚立 康熙三十一年孟夏月吉旦」。依其紀年可知此匾是康熙31年(1692)所立,上款「徐儒芳」,為浙江仁和縣人,順治16年(1659)進士。立匾人黃錫祚為鄉試新進秀才。
2.中國古代科舉殿試後,皇帝依序詔見新科進士稱為「臚唱」,匾文「臚唱先聲」即指科舉競爭中拔得頭籌之意。
3.此匾主體係由3塊長形木頭拼接而成,背面有兩條垂直木條固定,原本左右兩應釘有邊框,下方另有兩個被釘子固定的金屬片。
4.自明代以來,科舉成功的讀書人多會在家宅宗祠等處建立旗杆、懸掛匾額,用以彰顯功名的榮耀。至清代地方政府更編有旗匾銀,作為登科的士人之獎金,多用在建立旗杆或雕刻匾額,因此臺灣各處亦留有科舉旗杆與匾額之古物。科舉匾額之匾詞一般會刻有進士、秀才等名稱,亦有用其他讚美的詞句,科舉匾額的上款一般是為匾者,通常為主持該次科舉考試的主考官,會書名官銜,因清代科舉文化中,士人會將該科考試的主考官認為恩師。下款為立匾人,則是該匾額的表彰對象。
編目者:委託編目-博典科技文化有限公司
編目日期:2022/12/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