典藏單位:國立臺灣歷史博物館
登錄號:2005.008.1395
尺寸:25.4 x 31.3cm
歷史分期: 1875-1895(清代-光緒)
推測年份(西元):1888~1888
年代描述:光緒14年5月
類別一:圖書文獻類,文書檔案,政府文書
類別二:器物類,商業財產,收據憑證
創作者/製造者:臺灣布政使司
製造地:臺中市
關鍵詞:清賦、劉銘傳、大小租
文物描述:1.本件為光緒14年臺灣布政使司發給新竹縣許配丈單,許配有3筆土地坐落於竹南四堡九張犁,中則田2分3厘8毫2絲、下則田2甲6分6厘6毫6絲、下則園2分3厘0毫4絲。發行字號新字第2664號合同。隨收清丈經費番銀4元7角6尖7周。
2.光緒14年(1888)巡撫劉銘傳進行清丈土地(清賦),給予業主的土地單據為「丈單」,作為課稅依據。
參考資料:丈單,臺灣民俗文物辭典,國史館臺灣文獻館,2018/05/20。
編目者:委託編目-臺灣古文書學會
編目日期:2019/01/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