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茅敦等3人
文物分類:圖書文獻類\文書檔案
主題類別:古文書
年代:1782~1782
取得方式:複製
藏品描述:本物件為西元1782年(乾隆47年)茅敦等3人仝立賣杜盡根契,張數為1張。戳記有1,為「理番分府給蕭壠社通事仕□戳記」1枚。立契人為消壠社番婦双聿、茅敦、覽仔。杜賣盡根契,即買賣契約,係指土地或地上所有物,完全永遠賣斷的契約。本契約之所有物為買過林家園2坵。杜賣所有物地點為菜藔庄。茅敦等3人因乏銀別置,將此園賣給劉恭。交易金額為花邊劍銀320大員。此約為熟番立契約,明訂其土地買賣或租貸行為,顯示出熟番地權的轉變過程。熟番地權的議題包含土地所有權的移轉、部落社會經濟的變遷等。熟番土地在面對國家體制的賦稅問題時,有不少例子將土地出租或賣給漢人,也反映出地權與租權的轉變情形。
登錄號:20050011823
典藏單位:國史館臺灣文獻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