典藏單位:國立臺灣歷史博物館
登錄號:2006.002.0797
尺寸:25.1 x 17.9cm
歷史分期: 1965-(1965迄今)
類別一:器物類,商業財產,廣告與商標
創作者/製造者:偉士牌
製造地:不詳
關鍵詞:機車、Vespa、行銷
文物描述:1.本物件為偉士牌P125X廣告單,廣告正面左上方為紅字「偉士牌P125X」,上方中央印有紅底白字「Vespa」之商標,右側有1比基尼金髮女子前方有1摩托車。廣告單背面左上方印有紅字「偉士牌」,右方印有偉士牌P125X之特點與規格。
2. 1945年義大利Enric Piaggio與Corradion D”Ascanio合作,創造出世界著名的一款速克達Vespa,1958年高雄王家成立王福記貿易公司開始代理偉士牌進口業務,後1965年轉型為臺灣偉士伯股份有限公司,與義大利Piaggio集團技術合作,在臺生產組裝,但義大利Piaggio集團仿效日本本田經營模式,在臺灣尋找複數廠商與之技術合作,使廠商相互競爭,1980年代受飆車風潮的影響,速克達透過平面或電視廣告,形塑以青少年為主,迎合嘻哈文化為主的青少年市場。至2011年Vespa改由跨國企業太古運通進口業務。
參考資料:陳建言,2015,臺灣戰後流行文化研究(1958-2014):以偉士牌(Vespa)為中心。臺南:國立成功大學歷史研究所。
編目者:委託編目-社團法人臺灣歷史學會B
編目日期:2019/11/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