典藏單位:國立臺灣歷史博物館
登錄號:2006.002.1378
尺寸:13.5 x 20.3cm
歷史分期: 1965-(1965迄今)
類別一:器物類,政治社教,文宣告示
關鍵詞:出版法、報禁
文物描述: 此物件為一商業宣傳文宣,為《臺灣時報》的宣傳文宣,文宣正面印有《臺灣時報》的聯絡電話與地址,背面則是相關的宣傳。
《臺灣時報》前身為《東台日報》,由陳篤光於1946年3月1日於花蓮創辦,後於1964年遷往彰化並改名為《中興日報》,翌年則改為《臺灣晚報》,最終於1965年8月25日改為《臺灣時報》。臺灣時報以「敢言」著稱,標榜著「臺灣人看臺灣時報,無黨派、獨立報」,後在1980年因財務問題導致報紙的持有人轉由王玉發擔任,成為家族企業。
中華民國政府於1945年接收臺灣之始,即派出中央宣傳部整頓臺灣報業,撤廢日治時期管控報紙的許可制度,改為登記申請制。由於申請門檻降低,且言論管制氛圍相較日治戰爭時期要來得溫和許多,雖因日文欄之廢除導致銷量縮減,但仍因管制解除使得戰後初期的辦報風氣大盛。由於民間報刊對於戰後接收過程諸多矛盾現象的尖銳批判,中華民國政府在二二八事件之後,將報紙定位為動亂之源,自此開始嚴格控管報紙發行。戒嚴時期,政府屢以節約資源、端正文化等理由施行所謂「報禁」政策。1958年,政府通過〈第五次出版法修正案〉,掌控臺灣報業。當時的香港《星島日報》在社論上指出:「自撤出大陸以來,昨日(修正案通過日)為自由中國最悲慘的一日,是最使人失望的一日!吾人為自由中國亡之命運危,為自由中國之前途哀,天乎!禍降我國,何以至此之極也!」 。(王天濱,2002。154-170)
參考資料:王天濱,2002。臺灣新聞傳播史。臺北:亞太圖書出版社。
編目者:委託編目-亞洲數位典藏02
編目日期:2020/08/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