典藏單位:國立臺灣歷史博物館
登錄號:2006.002.1386
尺寸:8.9 x 6.8cm
歷史分期: 1965-(1965迄今)
類別一:器物類,政治社教,文宣告示
關鍵詞:縣市議員選舉、地方自治、選舉宣傳品
文物描述: 此為一選舉宣傳單,為莊明賢的臺南市市議員候選人的選舉宣傳單,此物件正面印有莊明賢的照片,並且印有莊明賢的辦公室聯絡地址以及電話。背面則印有莊明賢的學歷、經歷以及現任的相關職業。
此物件提到的莊明賢,曾在中華民國獅子會擔任秘書主任,後擔任第10、11屆臺南市市議員,在其任內曾努力推動日新國小附近的金華路人行陸橋,有效避免當地孩童因車禍而傷亡,因而該陸橋被命名為「明賢陸橋」。
臺灣的縣市議員選舉始於日治時代,在1935年6月臺灣總督府發佈《市會議員及街庄協議會員選舉規程》後,在該年的11月22日舉行全臺第一次地方民意代表選舉,此次選舉,選出的民意代表官選、民選各半,而選出來之議員僅具議決權,不具有提案、質詢等權責。後在國民黨政府派員接收臺灣後,1945年臺灣行政長官公署公布「臺灣省各級民意機關成立方案」,並於1946年辦理間接選舉產生縣市參議員。而在1950年,舉辦了第1屆民選的縣市議員選舉,臺灣民眾得以選出為自身權益喉舌的議員。
參考資料:陳翠蓮,2007。臺灣全志(卷四):民意機關篇,南投:國史館臺灣文獻館,頁:360-369。
編目者:委託編目-亞洲數位典藏02
編目日期:2020/08/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