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蔡憲
立契人:蔡應
文物分類:圖書文獻類\文書檔案
主題類別:古文書
年代:嘉慶拾陸年四月
尺寸:長:45 x 寬:38cm
釋文:立典契人蔡憲。有明典李家厝地並竹圍一所,坐落赤山仙公廟前,并雜木在內。東至蕭宅界,西至蔡宅界,……界,四至界址明白。今因乏銀費用,托中引就與林肇基官三面言議典過佛銀貳拾元正。銀即日仝中收訖,其厝地并竹圍雜木隨即踏明界趾付肇基前去掌管起蓋居住,不敢阻擋。不限年月,備銀取贖,肇基不得刁難。其李家契面銀付肇基收入,不敢異言生端。保此厝地係憲承典物業,與他人無干,亦無不明為碍。如有不明,憲自抵當,不干銀主之事。此係二比甘愿,各無反悔。恐口無憑,立典契一帋,併繳……炤。
即日仝中收過契內佛銀貳拾大元,完足再炤。
內
取得方式:購置
藏品描述:本物件為嘉慶16年(1811)蔡憲立典契,立契時間為嘉慶16年(1811)4月。地點不詳,立契人為蔡憲,內容為:「蔡憲有明典李家厝地並竹圍1所,坐落赤山仙公廟前,并雜木在內。東至蕭宅界,西至蔡宅界。今因乏銀費用,由林肇基官三面言議典過佛銀20元正。」
登錄號:20070010436
典藏單位:國史館臺灣文獻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