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李光錦、李光錦
立契人:李光錦
文物分類:圖書文獻類\文書檔案
主題類別:古文書
年代:1819~1819
尺寸:長:49 x 寬:40cm
釋文:立賣竹頭字人李光錦。有承父竹頭六株,東至蕭宅為界,西至林茅草園為界,南至堂叔竹株為界,北至路為界,四至界址明白。今因欠銀費用,托中引就向與林肇基出□買竹頭六株,定時價銀十大員正。其銀契兩……訖,其竹頭六株隨即交付林肇基前去掌管,不敢阻擋。此物係是光錦承父之物,以別人無干。二比甘愿,永無反悔。恐口無憑,賣竹頭字一帋,付執為炤。 即日仝中收過賣內銀十大員,完足再炤。 為中人李正觀 代筆人李正觀 嘉慶二十四年十一月 日立賣竹頭字人李光錦
取得方式:購置
藏品描述:本物件為西元1819年(嘉慶24年)李光錦立賣竹頭字,張數為張。戳記有。立契人為李光錦。有承父竹頭陸株。因欠銀費用,賣與林肇基出□買竹頭陸株,交易金額為定時價銀10大員。
登錄號:20070010439
典藏單位:國史館臺灣文獻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