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李天等2人
立契人:李天、李寔
文物分類:圖書文獻類\文書檔案
主題類別:古文書
年代:道光弍拾年柒月
尺寸:長:50 x 寬:47cm
釋文:立典契字人港西里下社皮庄李天、寔等。有承伯父承典過張媽意茅草宅園壹坵,受丈壹分伍厘,年納番租粟貳斗,坐落土名在番社庄邊,東西四至俱登載上手契內明白。今因乏銀費用,將此宅園托中引就向與本庄家叔公仕郡兄弟出首承典。三面言議時價銀貳拾伍大員正。銀契即日仝中兩相交訖,其茅草宅園併竹木樹木什子交付銀主前去起耕掌管砍伐收租納稅,不敢阻擋。其宅園限至拾貳年終,竹木樹木什子砍伐明白,聽天、寔備足契面銀取贖,銀主不得刁難。如是無銀可贖,依舊付銀主掌管,不敢異言生端。其園係是天、寔承伯父明典物業,與別房無干,亦無重張典掛他人
取得方式:購置
藏品描述:本物件為道光20年(1840)李天等立典契,立契時間為道光20年(1840)7月。地點在下社皮庄,立契人為李天、李寔,內容為:「李天、李寔有承伯父承典過茅草宅園1坵,坐落土名在番社庄邊,東西四至俱登載上手契內明白。今因乏銀費用,將此宅園由本庄家叔公仕郡兄弟出首承典。三面言議時價銀25大員正。其宅園限至12年終,竹木樹木什子砍伐明白,聽天、寔備足契面銀取贖。」
登錄號:20070010470
典藏單位:國史館臺灣文獻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