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紅孕
立契人:紅孕
文物分類:圖書文獻類\文書檔案
主題類別:古文書
年代:乾隆肆拾捌年拾月
尺寸:長:46 x 寬:44cm
釋文:立貼典契人下淡水社番紅孕。有承父應分得田壹叚,坐貫東西四至以及分聲租額登載上年典契內明白。今因乏銀欠項,再托中引就回原典主吳英官貼典出銀拾員,合前年典價銀肆拾員,共伍拾大員,折重肆拾兩正。銀契即日仝中兩相交訖明白,田付吳宅前去耕作,永遠為業,日后不敢生端別典滋事。其田限典拾年終,備足契內銀伍拾員取贖,銀主不得刁難。如至期無銀取贖,依舊聽銀主管耕。此係兩愿,各無反悔。今欲有憑,立貼典契壹紙,併前典契壹紙,共貳紙。付執為炤。
即日仝中收過契內銀拾員,合前典價銀肆拾員,共伍拾員。完足再炤。
(印:董分府給鳳邑下
取得方式:購置
藏品描述:本物件為乾隆48年(1783)紅孕立貼典契,立契時間為乾隆48年(1783)110月。地點在下淡水社,立契人為紅孕,內容為:「下淡水社番紅孕有承父應分得田1叚,坐貫東西四至以及分聲租額登載上年典契內明白。今因乏銀欠項,由原典主吳英貼典出銀10員,合前年典價銀40員,共50大員。其田限典10年,備足契內銀50員取贖。」
登錄號:20070010082
典藏單位:國史館臺灣文獻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