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潘輝生兄弟
立契人:輝兄弟
文物分類:圖書文獻類\文書檔案
主題類別:古文書
年代:嘉慶柒年弍月
尺寸:長:45 x 寬:42cm
釋文:仝立典契人下淡水社潘對生、輝生、規生,有承父鬮分下則園壹坵,受丈肆分,年納租粟壹石滿斗正,坐落土名過溝墘。東至李宅園,西至施仔落園,南至李宅園,北至李宅為界,四至界址明白。今因乏銀費用,托中引就與許長觀典出時價佛銀柒拾貳大員正。其銀即日仝中收訖,園聽銀主前去起耕掌管,招佃耕作,永為己業,不敢阻當。保此園係輝兄弟等承父物業,與叔兄弟侄無干,亦無重張典掛他人不明為碍。如有不明等情,規、輝……(不干)銀主之事。其典限至拾年終,聽典主備足契面銀取贖,不得刁難。如是無銀取贖,永付銀主掌管,不敢生端異言。恐口無憑,立
取得方式:購置
藏品描述:本物件為嘉慶7年(1802)潘輝生兄弟立典契,立契時間為嘉慶7年(1802)2月。地點在下淡水社,立契人為潘輝生等,內容為:「人下淡水社潘輝生等有承父鬮分下則園壹坵,東至李宅園,西至施仔落園,南至李宅園,北至李宅為界。今因乏銀費用,由許長典出時價佛銀72大員正。其典限至10年終,聽典主備足契面銀取贖」
登錄號:20070010103
典藏單位:國史館臺灣文獻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