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林日暉
文物分類:圖書文獻類\文書檔案
主題類別:古文書
年代:1782~1782
尺寸:長:48 x 寬:28cm
釋文:立收字人林日暉。有□己置梹榔宅一所,坐在仙公廟□厝邊,竹圍在內。今有宗姪根觀前來議約定贌五年,先備員佛銀壹百大員以為壓地。即日付暉收……五年。又議約每年至十二月半約贌宅稅員(兩)弍拾弍員,聽暉收明,不得短欠以外,暉當備契面銀壹百大員取出文字[C24],未贖?,將宅付銀主掌管收租,言及稅銀。保此□榔宅係暉自置,與兄弟叔侄無干,又無重贌他人不明等情。今欲有憑,立收字一帋,付執為炤。 批明此壓地銀至丁未年三月終取出又字再炤。 內住將宅二字。 即日收過壓地銀壹百員,完足再炤。 乾隆肆拾柒年壬寅正月 日立收字人林日
取得方式:購置
藏品描述:本物件為西元1782年(乾隆47年)林日暉立收字,共1張,無戳記。本契約年代為西元1782年(乾隆47年),立契人林日暉。因物件略為破損,僅能大致辨識契約內容為林日暉有1所位於仙公廟六厝過竹園之檳榔宅,其姪根約定贌5年,先備員銀佛銀100大員以為壓地,又議約每年至12月半,約贌宅稅員分22員聽暉收明,不得短欠。
登錄號:20070010193
典藏單位:國史館臺灣文獻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