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王鳳喈等
文物分類:圖書文獻類\文書檔案
主題類別:古文書
媒材:紙
年代:1887~1887
尺寸:長:23 x 寬:51cm
釋文:為豐○○○○分○法分別酌納供賦并○园剔為額外媛○○○止達○○平○ㄧ祝同仁事窃思普天之下○○王土有ㄧ分之地即呈ㄧ分之賦准○寬○賦稅邱然不可實此輕與經制而可分別○○衡際此昇平○○寰內均沾○○幸逢委憲產幹○○○○○○缘新色自風山崎頂以上紅毛港溪南溪北及大湖口長崗○○○湖南北富著粮崗員笨崁頂至新○交界○○ㄧ帶地方地勢○○土性貨○○係不○地並字大河長流圳水引灌全是農民開築坡地收蓄天兩○有不○圳坡地○○○○槁全賴天功○人力○解施為業號三冬兩不收主名也況此業交之田每壹甲要用獸骨○○解燒○培植○○成實而獸骨每百斤值價艮四
取得方式:購置
藏品描述:本物件為西元1887年(光緒13年)12月王鳳喈等訴狀,共1張。訴狀時間為西元1887年(光緒13年)12月,提出人為王鳳喈、盧成鋒等,訴狀內容為鳳山崎頂以上、紅毛城港及阿壳港溪南、溪北及大湖長崗嶺、笨崁頂至新□交界等處地勢高、土地貧瘠,無水圳、大溪等引水灌溉,全是農民自己開築陂池蓄水,土地貧瘠故須以獸骨燒成灰以後做肥料,獸骨每百斤價銀4至5元,今每年稻谷收成不及工本,又受制於氣候影響,故希望調整租谷徵收數量;官府回應為於該縣設局,並特別調整賦稅標準。
登錄號:20090010196
典藏單位:國史館臺灣文獻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