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不詳
文物分類:圖書文獻類\文書檔案
主題類別:古文書
年代:1912~1940
尺寸:長:17 x 寬:24cm
取得方式:捐贈
藏品描述:本物件為西元1912年(大正元年)至西元1940年(昭和15年)陳奇灶土地分筆登記申請書相關文書,共9張。第1張為西元1933年(昭和8年)3月陳奇灶土地分筆登記申請書,有4枚「安村」字樣戳記、2枚難辨認文字戳記,合計共6枚,申請時間為昭和8年3月,申請人為陳奇灶,代書人為安村仙太郎,登錄稅為金20錢,登記目的為土地分筆登記,左半部有臺中地方法院及員林出張所字樣,並將土地分為分割前及現在;第2張為第1張土地分筆登記申請書的後半部,有4枚難辨認之戳記、1枚「員林」字樣戳記、1枚「司法代書人安村仙太郎」字樣戳記,合計共6枚戳記,右半部書寫數筆土地位置、土地大小等資訊,左半邊寫有「書記料金四十○○一錢」、「臺中地方法院所屬司法代書人安村仙太郎」字樣;第3張為西元1933年(昭和8年)3月20日登記濟第2284號,有1枚藍色「昭和八年參月貳拾日」文字戳記、1枚紅色「出張所」字樣戳記、1枚「臺中地方法院員林出張所印」字樣戳記,合計共3枚戳記;第4張為西元1912年(大正元年)10月22日王諒生等立杜賣土地契字,右上角有大量戳記,立契時間為西元1912年(大正元年)10月22日,立契人為馬芝堡瓦磘庄王諒生、王國、王包、王裒,因乏金別創,將田托中賣與陳奇灶,面議時值價金500圓,左半部寫有田之土地資訊,土地位於馬芝堡瓦磘庄第395番地之1;第5張為第4張的後半部,有數枚人名戳印,大多模糊不清,內容為接續前1張立契人的王玉、王八,為中人為郭歪頭,買受人為陳奇灶殿,代書人為李爾□;第6張為西元1912年(大正元年)10月22日登記濟第10372號,有1枚「李□」字樣戳記、1枚「臺中地方法院員林出張所□」字樣戳記、1枚難辨認文字之戳記,合計共3枚,申請日期為西元1912年(大正元年)10月22日,有1筆土地資料,土地位於土名瓦磘;第7張為西元1933年(昭和8年)3月20日登記濟第228□號,有1枚「臺中地方法院員林出張所印」字樣戳記、1枚「出張所」字樣戳記、1枚藍色「昭和8年3月20日」,合計共3枚戳記,登記人為陳奇灶,登記原因、登記者住所及1筆土地資料字跡難辨識;第8張為西元1937年(昭和12年)9月27日登記濟第1□44□號,有1枚「臺中地方法院員林出張所□」字樣戳記、1枚藍色「昭和8年3月20日」,合計共2枚戳記,登記原因、登記者住所及1筆土地資料字跡難辨識;第9張為西元1940年(昭和15年)3月29日登記濟第2□44號,有1枚「臺中地方法院員林出張所□」字樣戳記、1枚藍色「昭和8年3月20日」,合計共2枚戳記,登記者住所寫有「陳書達」字樣。
登錄號:20090010306
典藏單位:國史館臺灣文獻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