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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藏品資訊
煞神替身紙像印記
登錄號:2010.003.0167的圖片(20100030167_I001.JPG)(僅限公開瀏覽),第1張,共2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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典藏單位:國立臺灣歷史博物館

登錄號:2010.003.0167

尺寸:24.9 x 17.8cm
歷史分期: 1926-1945(日本時代-昭和時期), 1945-1965(二戰後初期)
推測年份(西元):1940~1950
類別一:器物類,宗教禮俗,祭祀用具與物品
創作者/製造者:茂惠紙店(茂惠金香鋪)
製造地:宜蘭頭城
關鍵詞:關煞、制解
文物描述:本件煞神替身紙像印記以墨版印製於白色紙張之上。畫面由左至右排列四位煞神與替身圖像:煞神、男性替身、女性替身、婆姐。煞神頭戴冠,兩側鬢角長犄角,面部虯髯形貌兇惡,下身穿兩片式獸皮裙,小腿打綁腿,雙手於胸前作合十姿勢。男性替身作民初男士造形,中分短髮,上身穿長袖西式襯衫,下身穿長褲,雙手合抱持一塊狀物置於胸前。女性替身作近代仕女造形,頭上綁花布頭巾,上身穿西式長袖襯衫,下身穿及膝格子短裙,雙手合抱持一塊狀物置於胸前。婆姐作民初婦人造形,額上有齊眉瀏海,身穿斜襟長袍,雙手合抱置於胸前。據入藏來源資料,本件來自宜蘭頭城茂惠紙店(茂惠金香鋪)。
煞神為時間煞、空間煞等神煞之代表,民間俗信若遇有不明災厄,多為各類煞神所致,故必須禳祭之方可保平安。婆姐協助註生娘娘掌管子女出生,在轉[車藏]拔度儀式中所見之紙[車藏]神,亦有註生娘娘與婆姐,以協助亡靈順利投胎。替身用於代替本人承受厄運,有男女替身或十二生肖替身。
參考資料:張懿仁,1996。金銀紙藝術。苗栗:苗栗縣政府。
編目者:委託編目謝宗榮
編目日期:2016/04/0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