典藏單位:國立臺灣歷史博物館
登錄號:2010.006.0440
尺寸:47 x 50.6cm
歷史分期: 1851-1861(清代-咸豐)
推測年份(西元):1859~1859
年代描述:咸豐9年7月
類別一:圖書文獻類,文書檔案,民間文書
類別二:器物類,商業財產,契約
創作者/製造者:立契人陳氏、代書人張阿富
製造地:不詳
關鍵詞:分家契約
文物描述:本件為咸豐9年(1859)7月,陳氏所立之遺囑字。在契字中載明,陳氏三子傳招、傳冉、傳恩俱已成年,為避免日後紛爭,因此在族人、親戚的見證下,將夫婿產業中先抽出兩坵田作為長孫婚娶份額,以及祖先嘗祀外其餘作三股均分。本件代書人張阿富。
編目者:委託編目-臺灣古文書學會
編目日期:2019/01/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