典藏單位:國立臺灣歷史博物館
登錄號:2010.006.0417
尺寸:48.1 x 51cm
歷史分期: 1796-1821(清代-嘉慶)
推測年份(西元):1811~1811
年代描述:嘉慶15年3月
類別一:圖書文獻類,文書檔案,民間文書
類別二:器物類,商業財產,契約
創作者/製造者:立契人吳南富、依口代筆人吳元龍
製造地:土牛埔仔庄
關鍵詞:蔴裡蘭社、土牛埔仔庄、磧底工本銀、理番分府、岸裡社
文物描述:本件為嘉慶15年(1811)3月,吳南富給廖潔奇之立退耕契字。在契字中載明,吳南富原有繼承父親原先耕種之蔴裡蘭社番田,坐落土牛埔仔庄,面積3分。現今由於不能自行耕種,因此決意收回贌磧底工本銀額(押金),並透過中人張志連的仲介以及游國講的見證下,以佛銀870大圓招得廖潔奇前來承贌。本件依口代筆人吳元龍。本件蓋有理番分府薛給岸裡社總通事馬夏臈長行戳記、正堂王給圓寶等庄義首吳元龍戳記等戳印。
編目者:委託編目-臺灣古文書學會
編目日期:2019/01/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