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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藏品資訊
咸豐7年張林氏等立社賣盡根田水田契字併契尾
登錄號:2010.006.0435的圖片(20100060435_P001.tif),第1張,共3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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登錄號:2010.006.0435的圖片(20100060435_P002.tif)(CC BY),第2張,共3張
登錄號:2010.006.0435的圖片(20100060435_I002.JPG)(CC BY),第3張,共3張
典藏單位:國立臺灣歷史博物館

登錄號:2010.006.0435

尺寸:104 x 62.4cm
歷史分期: 1851-1861(清代-咸豐), 1875-1895(清代-光緒)
推測年份(西元):1857~1889
年代描述:咸豐7年11月、光緒15年12月
類別一:圖書文獻類,文書檔案,政府文書
類別二:器物類,商業財產,契約
創作者/製造者:立契人張林氏仝孫張長喜、張河水,代書人楊榮淑
製造地:石蘭庄
關鍵詞:土地買賣契約、石蘭庄、福德爺祀、臺灣縣正堂
文物描述:本組為咸豐7年(1857)11月,張林氏等給福德爺祀內人等之立社賣盡根田水田契字與契尾。在契字中載明,張林氏仝孫張長喜、張河水等由於缺錢使用,因此決意將先前承墾戶蘇賢彩給墾,坐落石蘭庄,帶圳水灌溉充足,每年繳納小租谷19石之水田,在中人李仕俊的仲介以及劉阿興等人的見證下,以佛銀130大圓賣與福德爺祀內人。本件代書人楊榮淑。本件蓋有石角庄給墾首長行戳記戳印。光緒15年(1889)12月,臺灣縣正堂發給其編號718號之契尾,上面載明買賣地點位於石蘭庄前,價銀91兩,納稅銀2兩7錢3分。
參考資料:劉澤民,2007。臺灣古文書常見字詞集,頁:23、32。南投:臺灣古文書學會。
編目者:委託編目-臺灣古文書學會
編目日期:2019/01/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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