典藏單位:國立臺灣歷史博物館
登錄號:2010.019.0821
尺寸:53.9 x 74.8 x 0.5cm
歷史分期: 1965-(1965迄今)
推測年份(西元):1962~1967
類別一:器物類,政治社教,教育用品
創作者/製造者:立達出版社
製造地:臺灣
關鍵詞:教科書、課本、公民教育、生活與倫理、品德教育
文物描述:1.本件為立達出版社發行《公民與道德》第二冊教學掛圖,內附15張單面、全彩印刷的教學掛圖。每張掛圖依據單元內容的多寡附有1至6格插圖,每張掛圖右上角皆印有課程週期與單元標題名稱,插圖內印有大字單元標題,以及小字的內容說明,標題與內容說明為標楷體黑色字樣,字體右側皆附紅色小字標註注音符號。掛圖各單元圖繪學生在校園與日常生活中必須注意的禮儀,包含敬禮、讀書遊戲、飲食、衣服、居住、行止、身體衛生、環境衛生、授受、謹慎、廉恥、負責、創造、仁義。
2.中華民國政府來臺後,在教育方面除了積極重整語言秩序,推行「國語」運動,公民課程也因為教育目標與國家政策息息相關,尤其受到政府重視。小學的公民科課程,在1968年實施九年義務教育以前位列第一科,並編列獨立教科書,以教授學童「忠敬、孝順、仁愛、健康、勤儉、整潔」等思想觀念為主要的課程內容。此後,課程標準幾經修訂,1962年,教育部頒布了新版國民學校課程標準,確立小學品德教育課程稱作「公民與道德」科目。1968年,教育部公布「九年國民教育實施條例」,同時頒布國民小學暫行課程標準,將小學的「公民與道德」科目改稱「生活與倫理」,以教授日常生活德行為主。本件圖繪出自於教科書《公民與道德》第二冊,推測為1968年以前,小學公民科稱作「公民與道德」時的繪圖教材 。
3.本件教材出自於立達出版社,為二戰後初期以出版教科書為主之民間業者。臺灣中小學教科書的發行制度,大致可以1968年九年義務教育推行為第一階段之分界。1968年以前,教科書採統編、審定並行制,意即除了國立編譯館之外,民間出版業者可經教育部審定,出版教科書。1968年以後,改為全面統編制度,中小學教科書統一由國立編譯館編輯出版,原先的出版業者則改為聯合印行方式,依比例給予補償。立達出版社因此制度變化,亦於1968年後未再有進一步活動。
參考資料:1.方志華、李琪明、劉秀嫚、陳延興 ,2015。臺灣1949-2014年品德教育沿革剖析及其對十二年國民基本教育之啟示,教育實踐與研究,28(2):33-57。
2.王真麗,2005。《生活課程:理論與實務》。臺北:高教出版。
3.王素芸,2004。從教科書編審制度變遷看臺灣教育改革,國立編譯館館刊,32(2):4-14。
編目者:委託編目-博典科技文化有限公司
編目日期:2022/09/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