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臺灣布政使司、臺灣布政使司
立契人:淡水縣頒發
文物分類:圖書文獻類\文書檔案
主題類別:古文書
年代:1888~1888
尺寸:長:32 x 寬:26cm
釋文:丈單 臺灣布政使司為掣給丈單事照得全臺田園奉 爵撫部院劉契名自墾具保結 奏明清丈陞科今淡水縣丈報趙字第□□□ 號業田番田主紀傳改坐落海山里堡盛福 庄下則田園壹甲伍分0厘捌毫0絲其四至並 賦則由縣編造圖冊外合行掣給丈單永遠管業嗣 後倘有典賣應將丈單隨契流交推收過割須單 右給 縣業主紀傳改收執 光緒拾肆年陸月 日給 臺灣布政使司 淡字第肆百捌貳號 遵奉 奏明隨收清丈經費番銀弍元弍角陸辨弍尖
取得方式:複製
藏品描述:本物件為西元1888年(光緒14年)6月,第482號,臺灣布政使司掣給田主紀傳改的丈單,其內容載明,今淡水縣丈報紀傳改擁有第44和45號番田坐落淡水縣海山里堡,盛福庄,下則田園土地1甲5分0厘8毫0絲,四至並賦,由縣編造圖冊外合行為掣給丈單,日後倘有典賣應將丈單隨契流交推收過割須單。
登錄號:20100010496
典藏單位:國史館臺灣文獻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