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臺灣布政使司、臺灣布政使司
立契人:淡水縣頒發
文物分類:圖書文獻類\文書檔案
主題類別:古文書
年代:1888~1888
尺寸:長:29 x 寬:23cm
釋文:丈單 臺灣布政使司為掣給丈單事照得全臺田園奉 爵撫部院劉永耕添轉借字 奏明清丈陞科今淡水縣丈報善字第□至十□□□□至□ 號業田番田主陳聯恒芳坐落海山里堡十三添 庄下則田園參甲玖分玖厘陸毫捌絲捌忽捌微其四至並 賦則由縣編造圖冊外合行掣給丈單永遠管業嗣 後倘有典賣應將丈單隨契流交推收過割須單 右給 縣業主陳聯恒芳收執 光緒拾肆年柒月 日給 臺灣布政使司 淡字第玖百玖柒號 遵奉 奏明隨收清丈經費番銀伍元玖角玖辨伍尖參周參末弍皮 99c0
取得方式:複製
藏品描述:本物件為西元1888年(光緒14年)7月,第997號,臺灣布政使司掣給田主陳聯芳和陳恒芳的丈單,其內容載明,今淡水縣丈報陳聯芳和陳恒芳擁有第4至12,21至25號番田坐落淡水縣海山里堡,十二漆庄,下則田園土地3甲9分9厘6毫8絲8忽8徵,四至並賦,由縣編造圖冊外合行為掣給丈單,日後倘有典賣應將丈單隨契流交推收過割須單。
登錄號:20100010497
典藏單位:國史館臺灣文獻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