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賴鐘等2人
文物分類:圖書文獻類\文書檔案
主題類別:古文書
年代:1957~1957
尺寸:長:26 x 寬:18cm
取得方式:複製
藏品描述:本物件西元1957年(民國46年)賴鐘等土地杜賣契字,戳記有36,為彰化縣政府印」半截戳記1枚、「彰化縣大村鄉公所鈐記」3枚、「大村鄉農會民國46.10.19收訖」1枚、登記用印1枚、「彰化縣員林□□□□」2枚、「印花地員」4枚、印章24枚。立契賣渡契字出賣人為賴鐘、賴論、收買人為賴長修。土地杜賣契字為買賣契約用法,係指土地或地上所有物,完全永遠賣斷的契約。本契約之所有物為不動產。杜賣所有物地點為彰化縣大村鄉大村段。賴鐘等將此業賣給賴長修,價金新台幣10572元。第二份是在西元1957年(民國46年)10月19日,賴長修繳納彰化縣政府契稅634元3角、帶徵防衛捐百分之三十190元2角、監證費105元7角,合計930元2角後,大村鄉農會給與契稅繳納收據。
登錄號:20120010041
典藏單位:國史館臺灣文獻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