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謝火烈
文物分類:圖書文獻類\文書檔案
主題類別:古文書
年代:1955~1955
尺寸:長:26 x 寬:18cm
取得方式:複製
藏品描述:本物件為西元1955年(民國44年)謝火烈杜賣契字,戳記有24,為「南投縣南投鎮公所印」1枚、「南投鎮長兼戶籍主任吳振福」1枚、「有效期間限叁個月」1枚、「南投縣南投鎮公所□□□□」1枚、「南投縣□□處□□印」1枚、「印花」用印5枚、「契稅繳清」1枚、「代理南投鎮庫」半截戳記1枚、印章9枚、印章半截2枚、半截戳記1枚。立契賣渡契字出賣人為謝火烈、買主為林彭錦鳳。杜賣契字為買賣契約用法,係指土地或地上所有物,完全永遠賣斷的契約。本契約之所有物為不動產。杜賣所有物地點為南投縣南投鎮南投。謝火烈將此業賣給林彭錦鳳,價金新台幣5700元。第二份是林彭錦鳳買賣房屋,座落南投縣南投,契價5700元,所以繳納契稅342元、代徵防衛捐102元6角,監證費57元,合計501元6角後,南投縣政府給予收執聯。第三份是謝火烈在西元1955年(民國44年)11月11日申請印鑑證明,查核無誤後,南投鎮長兼戶籍主任開立印鑑證明書。
登錄號:20120010049
典藏單位:國史館臺灣文獻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