典藏單位:國立臺灣歷史博物館
登錄號:2014.013.0032
尺寸:12.4 x 24.8cm
歷史分期: 1875-1895(清代-光緒)
推測年份(西元):1881~1881
年代描述:光緒7年6月
類別一:器物類,商業財產,收據憑證
文物描述:為業主(原業主為王謙記即恒記,典給吳協記,吳協記應即是業主吳王裕即王儉記)給東興庄佃戶林上鄉先納劉阿漢該年分租粟拾石的收單(證明)。另有「業主吳王裕即王儉記憑」、「業主吳王裕 王謙記即恒記典過吳協記為憑」和「永承協記」印,此外還有四印。
參考資料:佃戶繳租後由業主開立證明
編目者:陳怡宏
編目日期:2014/06/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