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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藏品資訊
明治41年6月顏朝論等人給吳永之連帶借用金證書
登錄號:2015.018.0088的圖片(20150180088_I001.JPG)(CC BY),第1張,共2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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典藏單位:國立臺灣歷史博物館

登錄號:2015.018.0088

尺寸:32.6 x 24.2cm
歷史分期: 1895-1912(日本時代-明治時期)
類別一:器物類,商業財產
關鍵詞:連帶借用、收據
文物描述:明治41年9月,鄭登才等人給吳永之連帶借用金證書,以15回貯金講會金鄭登才借六圓,依照日本時代制式表格填寫,借主共有4位分別為顏朝論、顏朝興、黃伯輝、王憨。
編目者:林佳蓉
編目日期:2016/07/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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