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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藏品資訊
明治41年11月林顏輦等人給紀炳榮之連帶借用金證書
登錄號:2015.018.0091的圖片(20150180091_I001.JPG)(CC BY),第1張,共2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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典藏單位:國立臺灣歷史博物館

登錄號:2015.018.0091

尺寸:32.2 x 24cm
歷史分期: 1895-1912(日本時代-明治時期)
類別一:器物類,商業財產
關鍵詞:連帶借用、收據
文物描述:明治41年11月,林顏輦等人給紀炳榮之連帶借用金證書,以貯金講會金林顏輦等人借六圓,依照日本時代制式表格填寫,借主共有4位分別為沈少石、張發、吳亦潤、林顏輦,右上角貼有印花。
編目者:林佳蓉
編目日期:2016/07/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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