典藏單位:國立臺灣歷史博物館
登錄號:2015.018.0008
尺寸:38.3 x 55cm
歷史分期: 1796-1821(清代-嘉慶)
類別一:器物類,影音類,商業財產,契約
關鍵詞:林元美、陳林氏、後寮庄
文物描述:本張契尾為嘉慶15年9月,由嘉義縣發出,以作為土地交易之制式明證。土地交易者為陳林氏(賣方)與林元美(買方)。金額110兩9錢6分。上蓋有三方滿漢文「嘉義縣印」及一方滿漢文「福建等處承宣布政使司之印」。另有三個半方騎縫印。紙張材質相對乾隆年間者,較為輕薄。
編目者:林佳蓉
編目日期:2016/07/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