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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藏品資訊
光緒13年8月鳳山縣給李春納戶執照
登錄號:2015.018.0310的圖片(20150180310_I001.JPG),第1張,共2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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典藏單位:國立臺灣歷史博物館

登錄號:2015.018.0310

尺寸:11.5 x 21.7cm
歷史分期: 1821-1851(清代-道光)
類別一:器物類,商業財產,收據憑證
關鍵詞:鳳山縣、維新里、吳元韜、馬料銀、李春
文物描述:本件為鳳山縣知縣吳元韜,給李春之納戶執照,以為繳納正供的憑證。執照上記載有繳納金額、地區、並蓋有關防。
編目者:林佳蓉
編目日期:2016/07/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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