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到主要內容
::: 藏品資訊
同治10年城守營竹塹隆恩息庄交付佃人莊三收單
登錄號:2015.039.0007的圖片(20150390007_I001.JPG)(CC BY),第1張,共2張
CC BY(姓名標示)    圖檔加入下載清單圖示
登錄號:2015.039.0007的圖片(20150390007_I001.JPG)(CC BY),第1張,共2張
登錄號:2015.039.0007的圖片(20150390007_I002.JPG)(CC BY),第2張,共2張
典藏單位:國立臺灣歷史博物館

登錄號:2015.039.0007

尺寸:10.6 x 22.7cm
歷史分期: 1861-1875(清代-同治)
年代描述:同治10年(1871)
類別一:圖書文獻類,文書檔案,民間文書
類別二:器物類,商業財產,收據憑證
關鍵詞:竹塹、隆恩息庄、客雅庄
文物描述:收單是清代臺灣民間社會使用繳租完成後業主發給佃人的領收單。這是同治10年(1871),由臺灣城守營隆恩息庄發給佃人莊三納租完成的收單。
值得注意的是,收單上出現有「管理城守營竹塹隆恩息庄租務記」的印記。凡是以清代在臺綠營為隆恩業戶者,以隆恩租補貼部隊給養之用的土地均稱為隆恩田,以隆恩田為基礎發展出來的聚落則稱隆恩庄、隆恩息庄。竹塹的隆恩息庄的產生是乾隆年間,竹塹北城外樹林頭庄泉州府同安縣人王世傑子孫因分管大租權發生糾紛,訴諸於官府,經數年仍無法解決,最後將爭端的大租權賣給臺灣府城城守營,自此土地歸官收管,而更名為「隆恩息庄」(相關記載見鄭鵬雲、曾逢辰,《新竹縣志初稿》)。隆恩息庄對清代新竹拓墾史跟土地租佃關係的研究,是一個具重要代表性的研究案例。
王家賣給官府的土地,主要是在頭前溪以南一帶的土地,往南延伸到客雅溪。之後城守營憑著官營的優勢,土地一路擴充到鹽港溪北岸一帶。莊三極可能客雅庄莊家人,客雅庄大致是在今新竹市北區客雅里一帶。另外,從收單的文字及相關資料的合併查考可知,莊三是繳租給城守營竹塹隆恩息庄租務的把總鄭飛熊。(整理撰寫:石文誠、胡佳君)
編目者:石文誠
編目日期:2015/11/25
已瀏覽清單
藏品(皮影戲偶頭-末)的圖片
藏品(興南新聞社出版《興南新聞》夕刊第4030號1942年(昭和17年)4月11日第1、2版)的圖片
藏品(藏品資料未公開)的圖片
藏品(壁)的圖片
藏品(毛木耳)的圖片
藏品(明治四十年林良鳳業主權保存登記申請書)的圖片
藏品(「I LOVE台灣」標語 )的圖片
藏品(臺北新高堂發行臺北記念博物館)的圖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