典藏單位:國立臺灣歷史博物館
登錄號:2015.046.0031
尺寸:19.2 x 27cm
歷史分期: 1926-1945(日本時代-昭和時期)
類別一:器物類,政治社教,證明證件
文物描述:本件文物1943年(昭和十八年)陳老習先生被土庫庄警防團任用為警防員的證明。
警防團是因1943 年 4 月(昭和十八年)台灣總督府為配合戰時管制措施,依日本天皇敕令第194號訂頒「台灣警防團令」而成立,在各市地街庄設置警防團,由郡守、警察署長及消防署長(主要負責消防事務)指揮監督其警防、防空、消防等之活動及相關訓練。
參考資料:參考中華消防協會
1.http://www.cafp.org.tw/front/bin/ptlist.phtml?Category=105024#sthash.nO0ekjBG.dpuf
2.蔡秀美(2009),從常備消防手到特設消防署:日治時期臺灣常備消防之引進與發展,頁105。臺灣師大歷史學報,第41期。
編目者:謝仕淵
編目日期:2015/12/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