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通霄支廳長警部佐川貞義
文物分類:圖書文獻類\文書檔案
主題類別:HH 日治時期史料文獻
材質:紙質
年代:1916年
尺寸:長:32.7 x 寬:24.3 x 高:0.007cm
重量:1g
藏品描述:該藏品為大正05年邱成朗向通霄支廳長警部佐川貞義申請對邱阿登說諭願,部分內容如下:
說諭願 苗栗一堡高埔庄貮百五拾番地 願人邱成朗 苗栗二堡烏眉坑庄四百弍拾七番地 被願人邱阿登 事實及理由 右願人承先祖遺下扵苗栗二堡烏眉坑庄有家屋壱處帶有龍眼数株歷年出產約賣價金六円以上是願人應得有貳分之壱額不料被願人自明治四十年度起至大正五年度止計共十個年間所有出產龍眼盡賣入己願人歷年向他請求分配而被願人竟敢屡屡糊塗諞限及至今回願人遣人前往採取不法......大正五年 右願人邱成朗 通霄支廳長警部佐川貞義殿
登錄號:2016.001.0139
典藏單位:新竹縣政府文化局/新竹縣縣史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