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物分類:器物類\建築與居處空間
材質:石質
年代:清代(約1683~1895年)
尺寸:長:73 x 寬:84 x 高:25cm
重量:275kg
藏品描述:由二石組成的石鼓,分為鼓面、托座兩部份。指甲狀的鼓面和方形托座成一體。鼓面部分正反兩面,B面雕刻為渦旋與靈芝紋,A面雕樹頭上有兩隻猴子與穿梭樹下之兩隻鹿,表萬年封猴與陸合同春的意象。嵌入牆中的方形托座則樸素無雕飾。
石鼓,又稱抱鼓石,為穩固門柱、安裝門板的構件,通常位於入口兩側。椒圖為龍生九子之一,在明朝楊慎撰寫的《升庵外集》中有提到為龍的第九的孩子,形似螺蚌,性格好閉,最討厭的事情是別人擅闖自己的巢穴。常被後人將其性向雕刻在大門的鋪首上,或是將其刻劃在門板上。螺蚌遇到外物侵犯,總是會將殼緊閉,會將其用於大門的鋪首,就是取「緊閉」之意,以求安全。
登錄號:20160100245
管理單位:臺南市文化資產管理處
典藏單位:臺南市政府文化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