典藏單位:國立臺灣歷史博物館
登錄號:2017.001.0967
尺寸:7 x 6.2 x 16.6cm
歷史分期:1945-(二戰後)
類別一:器物類,宗教禮俗,神像及象徵物
創作者/製造者:不詳
製造地:不詳
關鍵詞:衙差、排爺、皂快、皂隸
文物描述:1.本件木雕衙差像,作立姿姿態,表面粧佛已褪去。頭部微側向右,雙眼半睜,表現出壯年男性相貌。頭頂戴煙墩帽,身著右衽窄袖長衣,腰繫布帶,雙足著長褲,腳穿皂靴。立像挺身以雙足丁字步的姿態站於臺座上,右手握拳橫伸向左,左手握拳持物向下,持物已失。臺座平面近似方形,臺座座前有裂痕。本件歷史分期判定為戰後,在於臺座底部有孔,孔為機器裁切時固定木料所留下。
2.衙差為帝制中國司法衙門中負責雜差的人,可分為皂隸、快手、民壯等,其中皂隸負責衙門內值堂,並在審訊過程中,負責拷笞犯人逼取供詞及行刑工作;而快手可分為步快及馬快兩種,負責傳訊犯人及緝捕犯人的工作;民壯泛應雜差,負責設詞訟及補盜賊。快手及民壯可合稱為補役。(富俐崴文化事業有限公司/謝宗榮計畫主持)
參考資料:戴炎輝,1979,《清代臺灣鄉治》。臺北:聯經出版社。
編目者:張淑卿
編目日期:2017/03/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