典藏單位:國立臺灣歷史博物館
登錄號:2017.001.1272
尺寸:4.2 x 3.7 x 9.8cm
歷史分期:1683-1895(清代)
類別一:器物類,宗教禮俗,神像及象徵物
創作者/製造者:不詳
製造地:不詳
關鍵詞:武將、從祀
文物描述:1.本件木雕護法官將像,作立姿姿態,表面施作塗裝粧佛技法,粧佛剝落嚴重。頭部微轉向左,雙眼瞠目,皺眉,顴骨凸出,鼻翼兩側、下顎皆有植鬚。頭戴硬殼幞頭,身著盤領衣,腰束腰帶,腰下有前擋。立像挺身,左手小臂橫伸於胸前,右手自上臂處斷裂缺損,雙腳損毀。
2.道教神祇中有一批護法官將,統稱為合壇官將,民間以為有三十六天將或三十六官將,以符三十六天罡之數。而道教蕩魔大神玄天上帝麾下即從祀有三十六天將,為玉帝敕封之後協助玄天上帝以掃蕩邪魔,因此也常見於主祀玄天上帝之宮廟。(富俐崴文化事業有限公司/謝宗榮計畫主持)
參考資料:謝宗榮,2014,《臺灣的道教文化與祭典儀式》。臺北:博揚文化事業有限公司。
編目者:張淑卿
編目日期:2017/03/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