典藏單位:國立臺灣歷史博物館
登錄號:2017.001.1236
尺寸:56.6 x 22.6 x 63.4cm
歷史分期:1683-1895(清代),1895-1945(日本時代)
類別一:器物類,宗教禮俗,神像及象徵物
創作者/製造者:不詳
製造地:中國
關鍵詞:從祀、同祀
文物描述:1.本組為木雕護法官將像兩位成組配對,為主祀神的左右從祀,皆採立姿的姿態站在臺座上,背面開有入神洞,封榫佚失,內容物件已取出。表面施作塗裝彩繪粧佛技法,粧佛局部剝落。兩位武將皆作皺眉、瞠目、頭戴盔,身著窄袖盤領衣,套著罩衫,雙手配戴臂護,腰束腰帶,腰帶下有左右擋鎧甲,雙腳穿皂靴。立像挺身站於臺座上,兩位護法官將手勢方向不同。
2.道教神祇中有一批護法官將,統稱為合壇官將,民間以為有三十六天將或三十六官將,以符三十六天罡之數。而道教蕩魔大神玄天上帝麾下即從祀有三十六天將,為玉帝敕封之後協助玄天上帝以掃蕩邪魔,因此也常見於主祀玄天上帝之宮廟。(富俐崴文化事業有限公司/謝宗榮計畫主持)
參考資料:謝宗榮,2014,《臺灣的道教文化與祭典儀式》。臺北:博揚文化事業有限公司。
編目者:張淑卿
編目日期:2017/03/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