典藏單位:國立臺灣歷史博物館
登錄號:2017.001.1818
尺寸:11.5 x 7.8 x 23.6cm
歷史分期:1683-1895(清代)
類別一:器物類,宗教禮俗,神像及象徵物
創作者/製造者:不詳
製造地:不詳
關鍵詞:龍女、玉女、護法
文物描述:1.本件木雕龍女像,表面施作塗裝、安金不見紅粧佛技法,安金剝落嚴重。顏面表現雙目半睜,頭頂梳髮髻,身著寬袖衣、下身著裳,裳前有蔽膝,披一條飄帶,飄帶垂至岩座。立像挺身以雙足並立的姿態站於岩座,雙手高舉於胸前托珠。
2.龍女原為佛教二十諸天之一娑竭羅龍之女,天生聰慧,八歲時遇文殊菩薩在龍宮說法而覺悟,至靈鷲山禮拜釋迦牟尼佛後而以龍身成道,並獻寶珠於佛祖。隨後龍女現女身而成為觀音菩薩之右脅侍,與左脅侍善財童子共同成為觀音菩薩之護法。(富俐崴文化事業有限公司/謝宗榮計畫主持)
參考資料:馬書田,1993,《華夏諸神—佛教卷》。臺北:雲龍出版社。
編目者:張淑卿
編目日期:2017/03/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