典藏單位:國立臺灣歷史博物館
登錄號:2017.015.0128
尺寸:27.8 x 38.8cm
歷史分期: 1945-1965(二戰後初期)
類別一:器物類,政治社教,文宣告示
關鍵詞:台中縣電器商業同業公會、無線電器材廣播收音機管制辦法、登記證
文物描述:本物件為民國44年的「臺中縣電器商業同業公會收音機憑證裝修聲明公告」,此由「台中縣電器商業同業公會」轉發「台灣省保安司令部」之發文,內容為「特許廠商接受收音機前切實核驗其所持登記證(交通部發給收音機之執照)憑證裝修,如無登記證軍民一概不得授收」,1955年正值政府頒布動員戡亂時期臨時條款,因此收音機設備的設置須受到「無線電器材廣播收音機管制辦法」規定,需有登記證才能裝設。
編目者:蘇斐汶
編目日期:2019/05/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