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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藏品資訊
明治34年曾文彪樹杞林公學校修善費寄附告知書
登錄號:2017.017.0429的圖片(20170170429_I001.JPG)(CC BY),第1張,共2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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典藏單位:國立臺灣歷史博物館

登錄號:2017.017.0429

尺寸:25.7 x 17.7cm
歷史分期: 1895-1912(日本時代-明治時期)
類別一:圖書文獻類,文書檔案,民間文書
關鍵詞:日治時期、樹杞林、公學校、領收證書、告知書
文物描述:此份文物為日治時期的文物,是一張長方形泛黃的紙張,保存狀態良好,為官府所頒發的證書。分成兩面,其中一邊上面寫著「寄附告知書,第三二號,九鑽頭庄曾文彪,樹杞林公學校修善費寄附,一金五十六錢,右明治三十四年五月廿五日限當學務委=納付スへッ,豎起林公學校,明治三十四年五月十五日。」另一邊則是寫著「領收證書,第三二號,曾文彪,樹杞林公學校修善費寄附,一金五十六錢,右領收候也,樹杞林公學校學務委員,明治三十四年。」上面改有臺北縣官府的印鑑。35年(1902)首先公布「公學校經費收支規程標準」,將公學校經費收支責成公學校長與街庄區長,並要求地方官廳管理公學校經費運作。同時各公學校在收入項目上,必須列出學費、資產收入、捐款、協議費,支出則須列出備品、消耗品、修繕、學生事務、通信搬運、學務委員等項目。
參考資料:1.李鎧揚,〈日治前期臺灣公學校的經費籌措與財務運作(1898-1920)〉,《臺灣文獻》64卷1期(2013,臺北)。
2.林惠萱,〈臺灣教育史--日治時期的臺灣公學校〉,《人本教育札記》214期(2007,臺北),頁110-111。
3.黃榮洛,〈有關新竹廳樹杞林支廳〉,《新竹文獻》3期(2000,新竹),頁59-61。
編目者:蔡誌德
編目日期:2019/08/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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