典藏單位:國立臺灣歷史博物館
登錄號:2017.025.0102
尺寸:17.7 x 26.3cm
歷史分期: 1945-1965(二戰後初期)
類別一:器物類,商業財產
關鍵詞:民國、稅務機關、印花稅票
文物描述: 文物總計6件,皆為民國37年所開立,文物因年代久遠,紙質甚薄,因此有幾張損毀較嚴重。6件文物中,有5件紙張上貼有中華民國印花稅票。
印花稅可分為1角、2角、5角、1元、2元、5元、10元等,不等價值之面額。就我國稅務機關而言,印花稅票一經銷售,其銷售款即為征收的印花稅稅款。印花稅票由國家稅務總局統一印製。
參考資料:1. 楊永芳,〈論偽造有價證券罪行為客體之涵蓋範圍〉〈臺北:國立臺北大學法學系研究所碩士論文,2007),頁39-42。
2. 方照義,〈台灣現行印花稅制之研究〉〈臺北:國立政治大財政學系研究所碩士論文,1972)。
3. 〈印花稅〉,維基百科,https://zh.wikipedia.org/wiki/%E5%8D%B0%E8%8A%B1%E7%A8%8E#.E5.8F.B0.E7.81.A3,2016/6/30。
編目者:石文誠
編目日期:2019/12/0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