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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藏品資訊
1969年8月9日蔡憲子寄陳中統書信
登錄號:20180020550的圖片(20180020550_A001.jpg)(CC BY-NC),第1張,共1張
CC BY-NC(姓名標示-非商業性)    圖檔加入下載清單圖示
作者:蔡憲子
文物分類:圖書文獻類\手稿
主題類別:信札
材質:紙質
年代:1969
尺寸:長:20.4 x 寬:26.7 x 高:0.005cm
重量:0.002kg
取得方式:捐贈
文物描述:1.此件為蔡憲子寫給陳中統的書信,部分內容如下:「中統:星期四我乾脆就請了假陪爸媽,台北各處以前都已玩過,就帶他們到今日世界育樂中心,盡量讓爸媽愉快,晚上十點才送他們上火車回嘉。您問我爸媽來是否好受點,我也不曉得,不過我總算很勇敢地面對現實,您曉得我會這樣子的。好幾次媽媽眼圈紅了我就別過臉與弟弟談話,我不會讓眼淚向外流。真羨慕華與賢的純真,他們一直都不知大人們在幹啥,賢更可愛星期三晚上來中和時還問爸媽為什麼到中和不到以前我住的地方。」

2.陳中統(1937-),臺灣彰化人。其父親棄教師職位赴日攻讀醫學,於是陳中統4歲時隨父親赴日,小學時才回到臺灣。就讀成功高中時,和陳映真是同班同學,因此奠下深厚的同學情誼。1955年考上臺大農學院,1956年則考入高雄醫學院,1962年畢業。1963年赴日攻讀醫學。在日本岡山大學時,經前臺大農學院李宗藩同學介紹認識「臺灣青年獨立聯盟」的主席辜寬敏及其成員,這時彭明敏的「臺灣人民自救宣言」事件已經發生,後來決定由陳中統於1968年10月回臺灣探親時,夾帶幾百份的「臺灣人民自救宣言」回臺灣,後來這件事也為情治單位所掌握。1969年2月6日返臺結婚後,旋即在2月21日遭到逮捕,判刑15年。1969年7月21日陳中統由六張犁警備總部被移送到景美看守所,在看守所期間擔任醫護室的外役。1970到1972年期間,因擔任醫護室工作之便,行動較自由,而且有受刑人的基本資料,因此協助抄錄政治犯名單,交到海外公開。最後這份名單由李敖的弟弟及一位日本友人帶到日本,因此國際特赦組織才根據此名單公開。經1975年減刑,1979年出獄,共服刑10年。陳中統出獄後在其父親所開設的中和診所(朝安診所)執業。

參考資料:中央研究院臺灣史研究所,《財團法人戒嚴時期不當叛亂暨匪諜審判案件補償基金會移交檔案詮釋資料建置計畫》,新北:國家人權博物館委託計畫期末成果報告,2019。

館藏編號:20180020550

典藏單位:國家人權博物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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