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到主要內容
::: 藏品資訊
明治38年曾阿銀領收證書
登錄號:2019.013.0172的圖片(20190130172_I001.JPG)(CC BY),第1張,共2張
CC BY(姓名標示)    圖檔加入下載清單圖示
登錄號:2019.013.0172的圖片(20190130172_I001.JPG)(CC BY),第1張,共2張
登錄號:2019.013.0172的圖片(20190130172_I002.JPG)(CC BY),第2張,共2張
典藏單位:國立臺灣歷史博物館

登錄號:2019.013.0172

尺寸:12.5 x 20.2cm
歷史分期: 1895-1912(日本時代-明治時期)
類別一:圖書文獻類,文書檔案,政府文書
關鍵詞:明治38年領收證書、領收證書、阿猴廳、服部八十彥
文物描述:此文物為「明治38年領收證書」,標題為「領收證書」內容為「第二九八二號明治三十七年度臺灣總督府歲入經常臺灣歲入內地稅地租曾阿銀納」中間部分是納的稅金,最後是時間「明治三十八年二月十日阿猴廳屬服部八十彥」,蓋有三個印章,紙的部分已有一些破損。領收證是作為交易時的信用交換憑證,在臺灣傳統的土地開發習慣上,一般於土地墾熟後,墾戶會派管事書役清丈土地,給予佃戶私丈單據,以定佃戶所應繳交的租穀數。
參考資料:1.林孟欣,〈近代臺灣社會領收證使用的歷史
意涵:以嘉義地區為例〉,《歷史臺灣 國立台灣歷史博物館期刊》,頁86-105。
2.林文凱,〈「業憑契管」?清代臺灣土地業主權與訴訟文化的分析〉,《臺灣史研究》
第十八卷第二期,頁 8-9。
3.丘世馨,〈古文書契約的修護與保存-以國立臺灣歷史博物館籌備處之折損契約為例〉(台南市:國立台南藝術大學古物維護研究所,2006),頁12。
編目者:林孟欣
編目日期:2019/10/23
已瀏覽清單
藏品(行政院文化建設委員會副主委洪慶峰2005年1月31日至3月24日筆記本)的圖片
藏品(掛勾)的圖片
藏品(福字戒)的圖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