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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藏品資訊
民國49年張子敬解除召集證明書
登錄號:2019.036.0014的圖片(20190360014_I001.jpg)(CC BY),第1張,共2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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典藏單位:國立臺灣歷史博物館

登錄號:2019.036.0014

尺寸:23.4 x 15cm
歷史分期: 1945-1965(二戰後初期)
準確日期:1960/07/01~1960/12/31
年代描述:民國49年7月1日至12月31日
類別一:器物類,政治社教,證明證件
製造地:臺灣
關鍵詞:兵役、後備軍人
文物描述:1. 本件為民國49年張子敬解除召集證明書,正面中央貼有張子敬1吋黑白大頭照,下方註記兵籍號碼、姓名、年齡、籍貫、階級、軍兵種專長、特技等個人資料,並有大小朱印各1枚印記。證書背面則紀錄有「陸軍第五六四一部隊 中尉一般牙醫 民國49年7月1日至12月31日共計6個月高雄市團管區」之臨時徵召乙次資訊。
2. 依據中華民國國防部兵役法施行法之召集規則第55條之規定,動員召集、臨時召集、教育召集之解除或復員,由召集部隊發給解除召集證明書。後備軍人之臨時召集主要為支援或彌補動員召集之不足暨適應軍事、警備及平衡兵役義務需要。召集時機包括:(1) 平時現役補缺:由國防部依兵員需求辦理。(2) 停役原因消滅:因病、案停役原因消滅,回復現役。(3) 戰時人員補充:由國防部視軍事需要核定實施。(4) 軍事警備需要:依軍事警備需要,訂定臨時召集計畫,呈報國防部核定後實施等四大類。
參考資料:臨時召集,國防部後備指揮部。https://afrc.mnd.gov.tw/afrcweb/Unit.aspx?ID=&MenuID=52&ListID=25。(2019/5/14瀏覽)
編目者:葉前錦
編目日期:2020/02/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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