典藏單位:國立臺灣歷史博物館
登錄號:2021.021.0001
尺寸:26.8 x 66.5 x 3cm
歷史分期: 1945-1965(二戰後初期), 1965-(1965迄今)
類別一:器物類,商業財產
文物描述:本案物件為不二價直式木牌,捐贈者是潘元石老師,該木製直式牌匾,用隸書寫著「不二價」,三個字上的金漆脫落嚴重,木牌背面有吊孔,應是店家懸掛於門牆之上使用已久造成的磨損,該牌匾是陳治平先生致贈銀光皮鞋台南分公司開幕紀念的直式不二價木牌,該物件不僅是一件贈禮,「不二價」也反映當時代的交易風氣與社會狀況。該木牌具有歷史價值且反映當時代社會間互動情況,因此希望捐贈給本館。
捐贈人潘老師回憶,1940、50年代的時候,他有一個子侄北上遊玩,家裡長輩特別交代購物時要記得殺價,子侄挑中了衣物後與老闆來回的殺價攻防戰,用比定價較低的價格成交,民間的交易一直有殺價的風氣,交易中有一個議價空間,這件事情令人印象深刻。
這樣的「殺價」交流有時被視為一種獨特的人情味,但這種風氣不利於觀光業和一些百貨公司等商業活動,因此,1950年代末,扶輪社與部分商會、店家開始推行不二價運動,並與台灣觀光協會等共同成立「推行不二價運動及選拔禮貌店員委員會」,1960年代,政府也加入推行商品標價運動,台灣省建設廳通令各縣市政府建設局協助加強推行商品標價及不二價運動,1967年,經濟部先於臺北實施《商品公開標價實施辦法》,1971年後全面實施,從工商業發起的不二價運動,也催生了《公平交易法》與《消費者保護法》等相關法規的制定。
參考資料:卞鳳奎(2011)。臺北市大安區志。臺北:臺北市大安區公所,169-172。
http://catalog.digitalarchives.tw/item/00/3f/04/1f.html(典藏台灣資料庫:2020/02/26瀏覽)
編目者:侯柔君
編目日期:2021/07/2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