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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藏品資訊
林田民國35年新竹縣第一稅務稽徵所領收證書
登錄號:2022.006.0095的圖片(20220060095_I001.jpg),第1張,共2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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典藏單位:國立臺灣歷史博物館

登錄號:2022.006.0095

尺寸:19 x 13.6cm
歷史分期: 1945-1965(二戰後初期)
準確日期:1946/07/09~1946/07/09
類別一:圖書文獻類,文書檔案,政府文書
關鍵詞:領收證書、新竹縣第一稅務稽徵所、租稅、林田
文物描述:本文物為2張「領收證書」,由新竹縣第一稅務稽徵所於民國35年(1946)7月9日開出給林田。此2張「領收證書」應該是林田於民國35年(1946)7月9日,前往新竹縣第一稅務稽徵所繳納2塊田地的租稅,而由稅務稽徵所開出的領收證書。

經過本批文物的整理,文物中最早為昭和4年(1929)3月2日林田與陳大某向蘆竹庄業佃會承贌草仔崎359-2番地、359-3番地,簽署一份「土地契約書(田)」。昭和18年(1943)12月22日林田以359-2號番地、359-3號番地2筆土地,向「臺灣拓殖株式會社」貸款16円70錢。昭和20年(1945)6月20日「臺灣拓殖株式會社」寄發「社有地代付料變更通知書」給林田,說明在昭和19年(1944)1月1日與林田簽訂草仔崎359-2、359-3番地的土地租賃協議,因昭和20年(1945)3月31日的地2759號法令而進行展延變更金額等事宜。戰後,「臺灣拓殖株式會社」因被視為日產而收歸國有,連帶此2筆土地也一併收歸國有。因此,林田為申請承租359-2地號、359-3地號,而填寫「臺灣省新竹縣市河川公地承租申請書」,但由於文件並未填寫完成,也未加蓋私人與官方印鑑,因此推估為備份使用文件。民國35年(1946)7月9日林田前往新竹縣第一稅務稽徵所繳納的2塊田地租稅,應該就是這2筆土地。同年(1946) 12月8日,林田還前往新竹縣蘆竹鄉公所,繳納「現耕農戶登記申請書及戶口調查簿謄本」,持續租用這2筆土地。同時,這2塊土地還因播收無成之災害,而由鄉鎮長劉新丁為保證人,申請免徵第二期賦課稅收。民國36年(1947)9月26日新竹縣政府地政科,寄發「新竹縣政府地政科訂約通知書」通知承耕359-2地號、359-3地號的現耕農戶林田,在規定期限內,憑單據前往「桃園地政事務所」更換正式租約。

「新竹縣第一稅務稽徵所」最早為成立於大正9年(1920)9月的「新竹州桃園稅務出張所」,戰後國民政府接收臺灣,於民國34年(1945)時將新竹州改為新竹縣,縣治遷徙至桃園(今桃園市桃園區),並成立「新竹州接管委員會桃園稅務出張所」。民國35年(1946)4月改稱「新竹縣第一稅務稽徵所」,民國36年(1947)1月改稱「新竹縣稅捐稽徵處桃園分處」,民國39年(1950)10月調整行政區域,原新竹縣與新竹市區域劃分為桃園、新竹、苗栗3縣,桃園縣政府設立「桃園縣稅捐稽徵處」。

林田,生於光緒4年(1878),卒於民國38年(1949),享壽71歲,林成光派下八世孫,林福對長子。娶妻林魏氏哖娘(1882-1964),生有林春瓜(1893-?)、林坤輝(1892-1930)與林坤木(1902-?)三子;但只有林坤木長大成人並繁衍子嗣。林田為林福對之長子,出生於草仔崎338番地(今慎德居所在地),一生隨父親務農,自小習得父親林福對製作豆干之技術,並到處販賣;隨著豆干生意越做越大,還去聘請居住在山鼻子的一位佃農(陳山九)來進行農耕。後來因為家裡購買的土地越來越多,花很多時間都在處理收租的生意,一年之中就要坐轎子去收租二趟,所以也就沒有在販賣豆乾的生意。日治時期,林田還曾擔任保正一職。
編目者:陳柏志
編目日期:2023/02/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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