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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藏品資訊
民國50年鄭萍臺灣省國民學校教師證書
登錄號:2022.015.0025的圖片(20220150025_I001.jpg),第1張,共2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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典藏單位:國立臺灣歷史博物館

登錄號:2022.015.0025

尺寸:36.7 x 26.8cm
歷史分期: 1945-1965(二戰後初期)
推測年份(西元):196109~196109
類別一:圖書文獻類,文書檔案,政府文書
關鍵詞:臺灣省國民學校教員檢定合格證書、國民學校教員檢定、劉真、鄭萍
文物描述:1. 本證明書為《臺灣省國民學校教師證書》(國登字第115389號),是臺灣省政府教育廳與臺灣省國民學校教師登記級檢定委員會,於民國50年(1961)9月頒發給鄭萍;時任教育廳長兼檢定委員會主任委員為劉真(1913-2012)。
2. 「臺灣省國民學校教師登記及檢定」制度,源於戰後初期民國34年(1945)國民政府組織「臺灣省中等及國民學校教員甄選委員會」,並訂定國民學校教員甄選辦法,負責中等及國民學校教師的選用,審查標準為學經歷。但因當時缺乏符合學經歷的師資,故放寬甄選條件,同時訂定《臺灣省中學及師範學校教員試驗檢定辦法》和《臺灣省國民學校教員試驗檢定辦法》,以選用適合的教師。民國38年(1949)為提升品質,重新頒定《臺灣省中等學校教員檢定辦法》和《臺灣省國民學校教員檢定辦法》,建立嚴格的教師資格審查與任用制度。
3. 由於鄭萍並非正統師範學校畢業的師範生,日治末期僅參加「臨時教員養成講習會」而成為代用教員;戰後參與「國民教育師資短期訓練班」,結訓後初期以代用教員任用,民國37年(1948)8月才改為正式教員任用。因此,鄭萍須參加每4年一次的國民學校教員檢定,通過後獲得4年的檢定合格證書,才能在國民學校執教鞭。鄭萍先後於民國43年(1954)1月及民國47年(1958)2月,因通過檢定合格,獲頒「臺灣省國民學校教員檢定合格證書」,聘任日期自民國42年(1953)12月起至民國51年(1962)1月止。本證書說明,鄭萍已於民國50年(1961)9月取得高級級任教師資格。
4. 劉真(1913-2012),字白如,安徽鳳台人,我國著名教育家,曾任立法委員、臺灣省立師範學院院長、國立臺灣師範大學校長、臺灣省政府教育廳廳長、國立政治大學教育研究所所長、總統府資政、中山學術文化基金會董事長等職位。曾獲頒行政院文化獎、一等教育文化獎章。
編目者:葉前錦
編目日期:2023/01/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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