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到主要內容
::: 藏品資訊
民國58年12月31日劉全仁內政部警察獎章證書
登錄號:2023.002.0051的圖片(20230020051_I001.jpg),第1張,共2張
僅限公開瀏覽   
登錄號:2023.002.0051的圖片(20230020051_I001.jpg),第1張,共2張
登錄號:2023.002.0051的圖片(20230020051_I002.jpg),第2張,共2張
典藏單位:國立臺灣歷史博物館

登錄號:2023.002.0051

尺寸:39.7 x 29.7cm
歷史分期: 1965-(1965迄今)
準確日期:1969/12/31~1969/12/31
年代描述:民國58年12月31日
類別一:圖書文獻類,文書檔案,政府文書
關鍵詞:內政部、基隆市警察局、劉全仁
文物描述:1.本物件為給內政部所頒發之警察獎章證書,頒發時間民國58年12月31日,證書正面印有「茲查有臺灣省基隆市警察局課表劉全仁在職繼續滿十年以上成績優良依警察獎章條例之規定給予二等二級獎章特給證書以資證明」、「政部部長徐慶鐘」、「中華民國五十八年十二月三十一日」、「二等二級獎章字第225」字樣,蓋有內政部紅色官印、整個物件保存良好。
2.公務人員之俸給分為本俸與年功俸;本俸係指各職等人員依法應領取之基本給與,年功俸係指各職等高於本俸最高俸級之給與。警察人員平時考核獎懲種類,獎勵分為嘉獎、記功、記大功,懲處分為申誡、記過、記大過。
3.劉全仁,民國9年(1920)生,原籍河北省雄縣。民國39年(1950)39 7月至 47 年 (1958)2月擔任臺灣大學駐衛警察隊隊長,期間於民國42年(1953)取得公務員高等考試警察行政人員任用資格,而後歷任臺中市警察局課員、基隆市警察局秘書、經濟課課長、刑事課課長、高雄市警察局分局長、臺東縣成功分局局長。
參考資料:1.胡志崇,1993。警察法規辭典,頁1270。臺北:內政部警政署。
2.莫光華,1990。重修臺灣省通志卷五武備志保安篇,頁165-166。南投:臺灣省文獻委員會。
編目者:李文媛
編目日期:2023/02/17
已瀏覽清單
藏品(臺南益利書店《論語》上論上白文)的圖片
藏品(昭和九年林煌繳納檢證事項費用領收證明)的圖片
藏品(水稻害蟲)的圖片
藏品(《跨技藝》系列:〈山胞出獵〉)的圖片
藏品(勝利之光 189期)的圖片
藏品(白絲緞團花彩繡袖口組)的圖片
藏品(一.甲樓梯剖面圖、二.管道間剖面圖)的圖片
藏品(達悟族拼板舟模型)的圖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