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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藏品資訊
魏廷朝預備軍官適任證書(1960年2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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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物分類:圖書文獻類\文書檔案
主題類別:其他
材質:紙質
年代:1960
尺寸:長:26.4 x 寬:25.2 x 高:0.011cm
重量:0.006kg
取得方式:捐贈
文物描述:1.魏廷朝1960年2月14日預備軍官適任證書,部分內容如下:
魏廷朝民國貳拾伍年生臺灣桃園人四十七年八月十五日至四十九年二月十四日應徵參加第柒期預備軍官訓練期滿合格核定適任陸軍砲兵少尉此證。國防部長俞大維。參謀總長彭孟緝。

2.魏廷朝(1936-1999),出生於桃園,就讀於義民中學時期,喜歡歷史老師黃賢忠、國文老師姚錦的課,當時也開始閱讀魯迅作品。後考取成功中學,但因拒絕參加救國團而退學自修,於1954年以同等學歷考上台大法律系。畢業及退伍後,於1961-1963年間曾任國防部作戰情報研究室研究員、中央研究院近代史研究所助理研究員。1963年因與謝聰敏、彭明敏撰《台灣人民自救運動宣言》,被捕入獄,被判有期徒刑8年,後減刑為4年,於1968年出獄。1971年魏廷朝、謝聰敏、李敖被捕,罪嫌為涉台南美國新聞處與美國花旗銀行台北分行爆炸案,1972年被判有期徒刑12年,後於1975年減刑為5年,於1976年出獄。1979年魏廷朝出任《美麗島》雜誌執行編輯,並於12月10日至高雄參加國際人權日晚會後,再次被捕入獄,被判處6年有期徒刑。1987年出獄後加入民進黨。

參考資料:
張慶惠,《賭鬼的後代:魏廷朝回憶錄》,臺北:前衛出版社,2017。

館藏編號:20230010023

典藏單位:國家人權博物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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