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物分類:圖書文獻類\手稿
主題類別:信札
材質:紙質
年代:1980
尺寸:長:17.8 x 寬:25.8 x 高:0.036cm
重量:0.01kg
取得方式:捐贈
文物描述:1.魏廷朝1980年11月23日寄給張慶惠的書信(98),包含信封及信箋,部分內容如下:
慶:恢復跑、跳,今天是第四天,還不行,腳盤發酸。散步加倍,比不上跑。天涼了,走路兩公里也不怎麼出汗,可是跑完¾x1360公尺,全身濕透。福利社在十月份通知過一次保管金餘額,現在曉得確數(從前有兩個月沒記帳,只知道概數)5168元。明天要去補牙,可能要支出一千元。光用右邊的臼齒,很累,尤其吃花生糖最麻煩。看樣子不會很快搬走。窮緊張一場,書都沒得看。最好笑的是邱茂男,連報紙都不訂,怕損失75塊(半月一訂),天天要向我們說好話借閱!
2.魏廷朝(1936-1999),出生於桃園,就讀於義民中學時期,喜歡歷史老師黃賢忠、國文老師姚錦的課,當時也開始閱讀魯迅作品。後考取成功中學,但因拒絕參加救國團而退學自修,於1954年以同等學歷考上台大法律系。畢業及退伍後,於1961-1963年間曾任國防部作戰情報研究室研究員、中央研究院近代史研究所助理研究員。1963年因與謝聰敏、彭明敏撰《台灣人民自救運動宣言》,被捕入獄,被判有期徒刑8年,後減刑為4年,於1968年出獄。1971年魏廷朝、謝聰敏、李敖被捕,罪嫌為涉台南美國新聞處與美國花旗銀行台北分行爆炸案,1972年被判有期徒刑12年,後於1975年減刑為5年,於1976年出獄。1979年魏廷朝出任《美麗島》雜誌執行編輯,並於12月10日至高雄參加國際人權日晚會後,再次被捕入獄,被判處6年有期徒刑。1987年出獄後加入民進黨。
參考資料:
張慶惠,《賭鬼的後代:魏廷朝回憶錄》,臺北:前衛出版社,2017。
館藏編號:20230010194
典藏單位:國家人權博物館